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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举办2024年年会

来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 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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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理论研究,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10月15日在京举办。本次年会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探讨互联网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和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协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来自中国法学会、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各大高校的60余位专家、会员出席线下年会并进行交流探讨,其它专家、会员通过线上方式参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曹三明主持本次会议。

年会第一阶段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在年会致辞中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党中央的决定贯彻落实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中去。二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我们具有高水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三是要加强对新时期新征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再上新台阶。他强调,现在面对的新情况,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高涨与合法权益保护体制机制难以满足之间的矛盾,是互联网经济、人工智能高速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未能与时俱进之间的矛盾。没有消费就没有消费市场,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没有健康的消费市场乃至市场经济,更没有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必须立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实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抓手,深化学术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推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林在年会上做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他从三中全会《决定》通篇彰显法治精神、坚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他认为,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我国法治体系,首先要抓住“良法”这个关键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次要抓住“善治”这个关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第三要抓住“规律”这个关键扎实推进公正司法,确保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行稳致远。第四要抓住“人”这个关键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筑牢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第五要针对“弱项”这个关键补齐涉外法治建设短板,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作年会报告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会议精神,最根本的是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讲政治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宪法之灵魂。消法研究会成立以来,从不空谈理论,始终站在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的最前沿,紧紧抓住消法领域中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新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行研讨。本次年会探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直播带货消费维权问题,就是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他还强调,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会议提出的“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惩罚性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刘俊海,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志愿专家组组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原主任方向,甘肃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原主任、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甘肃调解》总编辑解放,中国消费者协会原秘书长杨竖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副所长曹守晔,北京市金朔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明等专家、会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探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守晔在会上介绍了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征集优秀论文的活动通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做会议总结。

年会第二阶段为第六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消费维权问题研讨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内容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但在直播间里,主播宣传推荐“三品一械”产品行为并未纳入有效监管,导致各种“三品一械”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违规广告代言等侵权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尤为主要的是,目前很多老年人沉迷手机视频,受各种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功效的视频欺骗,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和消费者网联合开展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消费调查结果显示,近一年来,反映“三品一械”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的舆情较多,占比30.50%,其次是销售误导(17.66%)和产品品质(17.15%)等问题舆情。其中药品、保健食品直播带货问题舆情相对突出,不少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或治疗功效。体验调查发现,部分“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样本涉嫌虚假宣传、价格误导和不公示证照信息,有的主播甚至在直播间宣传一般保健品具有抗癌和防癌效果,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渠道购买“三品一械”产品,最担心和遇到最多的都是虚假夸大宣传问题。79.31%的受访者认为主播在直播间介绍“三品一械”产品会起到广告宣传效果,81.78%的受访者认为网红明星主播会起到广告代言作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会上介绍了“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消费维权现状及有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张进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刘俊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和互联网监管研究部副主任李桐,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孙颖,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周清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薛克鹏等专家针对“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与会专家认为,一是要尽快完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相关法规制度,明确直播内容的法律属性和主播等主体的责任。建议参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相关法规或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推荐“三品一械”及相关食品内容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早日将直播间里的“三品一械”宣传纳入有效监管。此外,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三品一械”直播带货违法违规问题;平台要对“三品一械”直播内容加强审核管理,严控各种虚假夸大等违规宣传产品功效行为;有关直播主体应依法开展“三品一械”直播带货业务,不得违规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平台和正规商家购买“三品一械”产品,遇到权益受损问题依法维权。

最后,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学寅对第六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消费维权问题研讨会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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