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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315法律网 日期:2020-06-17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基本的是保障食品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
2019年12月9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内容,在京共同举办“2019年年会暨新时代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学术论坛”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主持,中国法学会卓泽渊副会长到会致辞并发表重要讲话,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宁致辞,国家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原主任、首届中国农民丰收组委会主席杨晓铎致辞。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作了《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2019年工作报告》,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成功作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2019年工作报告》,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发言:《食品欺诈的规制路径与法律适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助理郝利凡发言:《检察机关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发言:《基于食品安全领域许可改革的优化规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任国征发言:《食品安全法制中的“信任”理论解析》,北京泰华集团董事长助理刘想发言:《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芦村模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生态原产地分会秘书长李秀波发言:《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与食品安全》,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杨荣坚发言:《小产区电商平台与食品安全》。知名民间专业打假人王海等做了自由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提交《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论文,河山提交《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论文。刘俊海做会议综述演讲。
国家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原主任、首届中国农民丰收组委会主席杨晓铎致辞中强调要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群众参与协同共治食品安全的重大作用和积极作用不可小觑。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成功作的2019年工作报告,围绕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消除监管盲区献计献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在《食品欺诈的规制路径与法律适用》发言中,提出我国“食品欺诈”的概念、类型和特点,“食品欺诈”的认定与法律适用。认为通过“民事欺诈”路径对食品欺诈现象进行规制是走不通的,“食品安全欺诈”只要欺骗者有客观行为,并且主要心态为故意,就应认定为欺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助理郝利凡在《检察机关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发言中,指出从研究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出发,探究检察机关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根据现实需求提出相关可行性制度设计。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任国征在《食品安全法制中的“信任”理论解析》发言中,对食品安全法制立法的修订完善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北京泰华集团董事长助理刘想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芦村模式”》发言中,认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应从管理源头上实现、保证产品安全,为人民打造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生态原产地分会秘书长李秀波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与食品安全》发言中,提出成就食品安全是道德与法治,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建立食品安全防线与屏障的有力措施。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杨荣坚在《小产区电商平台与食品安全》发言中,指出多年来地理标志体系重于认证,轻于管理,结果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非常严峻(如五常大米),提出小产区是基于原产地基础上更小区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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